各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爱心团体、人士: 随着我国社会信息化的推进,城市电子与网络等大面积普及,并逐步渗入到工作生活学习的各个方面,教育培训中普遍使用电子教学设备。但据调查,我省部分农村贫困地区由于经济落后,地处偏远,拥有适当电子教学设备的小学微乎其微,广大教师和学生十分渴望能够拥有现代化的电子教育教学设备。 为了能让更多的农村贫困地区中小学教师和孩子实现心中的梦想,帮助他们接触到现代电教技术,进一步缩小农村中小学校在信息化教育、教学方面的差距,在此,我们热切期盼各级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以及支持希望工程公益事业发展的热心人士献出您的爱心,伸出您的双手,为我省希望小学和农村小学捐建移动式电子教室,为其打造一个初级信息化教育的环境。 一、活动组织 江西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二、活动时间 2013年6月1日—2013年12月20日 三、活动主题 移动爱心电教室 传递数字新希望 四、资助对象:缺乏必要电教设备的希望小学和贫困地区乡村小学 五、捐助标准:捐赠2万元(含物流、使用管理人员培训)可为农村贫困地区小学配备一套希望工程移动电子教学设备(包括高性能台式电脑1台、笔记本电脑1台、优质投影机1部、音箱1对、投影机配套屏幕、三脚架等1套、设备周转箱1个、若干软件光盘) 六、捐赠方式: 1、现场捐赠 联系地址:南昌市胜利路154号10楼 邮政编码:330008 联系电话:0791-86708335 2、银行转账: 开户银行:中国银行南昌市叠山路支行(八一支行) 户名:江西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帐号:191705976554(捐款时请注明:捐建移动式电子教室) 七、捐款落实程序: 由符合资助条件的学校提出申请----当地教育部门或团委初审申报材料----省青基会终审核----省青基会与捐方签订捐赠协议并协商确定受助学校---省青基会与受助学校所在地团委或教育部门签订资助协议----完成将设备运抵受助学校安装调试成功后,办理签收----相关设备使用和管理人员培训。 八、爱心回馈: 1、可凭希望工程捐款收据申请免税。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[2004]9号文件规定,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、国家机关向教育事业的捐赠,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; 2、可命名捐建的希望工程电子移动教室,并在有关设备显著位置标记捐赠人名称; 3、参加希望工程电子移动教室启用仪式; 4、捐方可与受赠学校师生建立联系,了解、监督该教室管理和使用情况,并提出意见和建议。 九、捐款管理: 捐款统一汇入江西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希望工程专门帐户,做到专款专用,捐款严格按照《江西省希望工程实施管理细则》规定使用,资助符合条件的希望小学和贫困地区乡村小学。捐款使用情况均接受捐方和社会各界的监督,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。 |